簡單學會日常基本法律
課程編號:1122214
課程期別:2023年秋季班
課程週期:2023-09-05 ~ 2024-01-02
課程類別 | 社會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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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屬性 | 公民素養,法治教育 |
課程學程 | 社會人文 |
課程名稱 | 簡單學會日常基本法律 | 主辦單位 | 新店崇光社區大學 | 上課地點 | 校本部 | 上課時間 | 星期二 7:00 pm~9:30 pm | 課程狀態 | 已結束 | 備註 |
總價:3200元
學分費用 | 30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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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費費用 | 200 元 | 其它費用說明 |
課程講師 | 楊瀛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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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師簡歷 | |
課程簡介 | 法律規定畢竟部門繁雜,且是一門艱澀的學問,在社會事務益趨紛擾的今日,一般普羅大眾難以對法律能作全盤的瞭解,故灌輸其與日常生活直接有關的常識,應即為社會教育重要的一環。法律制定的目的,在於使各種社會活動有規則可循,究其實是與生活息息相關、充滿趣味的一門學科。基此,本課程開設的理念即建立在教導學員認識與生活有關的基本法律知識,進而解決日常較易遭遇的法律難題。 |
課程宗旨 | |
授課方式及教學方式 | |
人數限制 | 30人 |
選課學員條件 | |
評鑑方式 | |
參考書目 | |
學員上課之建議需求裝備 (器具、文具或服裝) |
週次 | 主題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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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週 | 對付惡房東、濫房客的租賃契約訂定教戰守則(民法·土地法) | |
第2週 | 房屋漏水不讓修繕,如何跟人輸贏(共有·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 |
第3週 | 車禍事故現場處理與民事賠償事宜(民法·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 | |
第4週 | 遭遇到網絡購物陷阱或買到瑕疵品怎麼辦(民法·消費者保護法) | |
第5週 | 團結對抗無良的慣老闆(僱傭契約·工會法·勞動基準法) | |
第6週 | 借貸、寄託、抵押權和如何防範債務人跑路脫產(民法·民事訴訟法) | |
第7週 | 住戶拒繳管理費,管委會可否強制禁用停車場?(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 |
第8週 | 家庭暴力防治及離婚後如何向對方請求剩餘財產分配(親屬篇) | |
第9週 | 從公民素養與內涵交叉討論法律疑難問題互動週 | |
第10週 | 孩子遇到校園暴力事件的法規適用(刑法·少年事件處理法……) | |
第11週 | 被別人在網絡上誹謗了,你該怎麼處理?(刑法) | |
第12週 | 從孫安佐案認識台灣的認罪協商制度(刑事訴訟法) | |
第13週 | 與性騷擾、性侵害有關的犯罪行為(刑法·性別工作平等法……) | |
第14週 | 不小心有了,男友教唆墮胎的法律問題(刑法) | |
第15週 | 擊退鄰居、廟會、婚喪等等的魔音穿腦(侵權行為·噪音管制法) | |
第16週 | 從恐龍法官與法盲期待角度談保護家人擊斃竊賊案例(刑法) | |
第17週 | 簡述親屬與繼承的相關法律關係(民法) | |
第18週 | 法律疑難問題交叉討論互動週 |